近日来,据群众反映,有不明身份的人利用软件冒充法院固定电话或以其他IP号码的形式,告知其被起诉,须到沈阳中院或基层法院收取传票,逾期不收取,后果自负等。
“假冒法院语音电话诈骗”在全国不少地方均已出现。除市民外,不少法院干警也收到此类电话。
在此,沈阳中院提醒市民:法院送达传票有极为严谨的法律程序,根据原告提供的地址向被告发传票,一般通过EMS、挂号信等邮寄的方式。在寄送传票的同时,会邮寄起诉状副本等文件材料。如果法院决定对账户进行冻结时,都会有相关书面裁定文书,不可能随便对个人和单位账户进行冻结。
此外,我院通知当事人均是人工服务,不会使用电脑语音电话。最重要的一点是,虽然偶尔可能通过电话通知当事人领取传票,但会在电话中告知案件的经办庭室、经办法官姓名、对方当事人情况、纠纷性质、领取的时间地点等基本情况,而绝不会在电话中询问银行卡号、存款金额等与开庭审案无关的信息。总之,法院是绝对不会让你汇款的,所谓的“安全账户”更是不可能存在。
如在今后接到此类可疑电话,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不要轻易在电话中透露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存折密码等私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