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宝权)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动接受监督,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意见。10月21日,沈阳两级法院正式开通微信平台,这一举措就是采纳人大代表建议而为的。
开门纳谏 零距离倾听意见
“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鞭策。”沈阳中院院长周维远一语道破法院接受人大代表监督的重要意义。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沈阳中院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端正态度,摆正位置,在与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中,做好工作汇报、重大事项报告的同时,坚持开门搞教育,采取登门走访,面对面座谈的方式,一对一征求意见,充分听取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确保人大代表的监督权能够得到充分行使。
从7月30日开始到9月13日止,沈阳中院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庭(处)长,走访了沈阳市各区(县)14个代表团,与274名沈阳市人大代表进行了座谈。每到一处都是多摆问题,少谈成绩,多让代表提意见。274名市人大代表聚焦法院“四风”问题,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主要围绕加强队伍建设、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和提高法院公信力等4个方面提出60条意见和建议。
在所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中,有的代表提出,应选派市中院审判业务骨干与基层法院搞好交流,推动基层法院审判业务的提升;在队伍建设上,要提升干警责任心,多调查研究,多贴近群众,多了解百姓诉求;对案件的审判和执行要增加透明度,让社会和老百姓感受到司法透明、司法公正;执行要加大力度,不能使判决书成为一张空纸。代表们还建议,让监督员、陪审员、调解员全程参与案件的诉讼程序,以便对案件作出正确的评价;法院内部年底突击结案、不立案,当事人诉权得不到有效保护,法院要对明显错案、人为原因不作为现象纠错问责,要敢于解决自身问题,勇于承担责任等等。
主动整改 回应代表监督
走访结束后,沈阳中院党组专题开会部署整改措施。周维远真诚地说:“人大代表对法院的监督,既是一种制约,又是一种促进和支持。要做好法院各项工作,很关键的一点就是通过全方位、宽领域、多渠道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为不断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提供动力源泉。”
为了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代表对法院的工作监督,沈阳中院进一步完善了《加强两级法院代表联络工作的实施意见》,规范了代表建议办理程序和答复时限,实行定人、定案、定责、定时答复制度。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查与评议法院工作,让人大代表更全面地了解法院工作,对法院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人大代表姜成提出了大力加强审判公开推进庭审直播的建议后,沈阳中院专题研究具体落实方案,决定建设数字化法庭,充分利用信息化载体推进“阳光审判”,到2013年底,裁判文书上网率要达到50%,庭审网上直播达到每周一案。人大代表高文珍提出的法官要定期到中小学去普法的建议,沈阳中院非常重视,组织两级法院650名法官担任中小学的法制辅导员,走进沈阳市1200所中小学,重点讲解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人大代表田志革提出法院聘请监督员少,应适当增加的建议。9月26日,沈阳中院便召开聘请特约监督员会议,周维远向100名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的特约监督员颁发了聘书,并制定了《特约监督员职责范围》、《特约监督员权利义务》等规章制度。
加强督办 提升司法公信力
在认真办理人大督办案件,确保督办案件办理质量的同时,沈阳中院积极接受人大组织的各种专项执法检查,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
8月7日,沈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长义率队专题视察沈阳中院执行工作情况。视察组对沈阳中院积极推进联动威慑机制建设,推广分段集约执行新模式,在努力破解执行难问题上取得的新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法院当前信息化建设水平较低、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法官压力太大等问题。周维远当即表态:法院下一步将这些问题作为主攻方向一一解决。目前,沈阳中院正加快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财产查控效率,与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建立点对点查询机制,加快了查询被执行人银行账户速度。公开24小时接警电话,实现全天候出警办案。
沈阳中院还选择100件在全市比较典型和有影响的重大案件,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旁听,“百案庭审旁听活动”作为法院改进司法作风,树立良好形象重要一环,在接受人大对法院审判监督的同时,有力促进了司法公正和司法作风转变。对于代表关注、百姓反映强烈、多名代表联名的事关民生案件、重大疑难案件、长期积压案件,由院长亲自督办,协调解决;分管副院长每月对代表关注案件进行集中督办,已对97件(次)代表关注案件进行了督办。
沈阳中院积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法院队伍建设情况,对人大代表反映的队伍建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及时查处,绝不护短迁就。严格按照法官法规定的条件,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任免法官。按照公正、廉洁司法的要求,强化对法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的培养。配合人大加强对法官的动态跟踪管理,制定了《干部轮岗交流暂行办法》,为了全面锻炼干部,对于在现部门连续工作时间较长的11名中层干部安排轮岗交流。
摘自《人民法院报》11月20日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