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7年1月10日在沈阳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周维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16年主要工作
2016年,全市法院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工作部署和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法院工作安排,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沈阳新一轮振兴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切入点,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62783件,审结212344件,同比分别上升15.1%和5.1%。受理、审结案件数量居全省法院首位,分别占28.1%和29.1%。其中,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35203件,审结29946件,同比分别上升20.8%和16.6%。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审结各类刑事案件9433件。从严惩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涉黑涉恶及制毒贩毒等案件1100件,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从严惩处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集资诈骗、电信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案件116件,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从严惩处职务犯罪,审结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案件308件,审结了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隋凤富受贿案、朝阳银行原董事长闫功德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加大对腐败犯罪的惩处力度。依法对2211名主动认罪、悔罪的刑事被告人从宽判处缓、免刑,为328名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帮教,推进平安沈阳建设。
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服务振兴发展大局。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40588件。平等保护各类商事主体合法权益,审结买卖合同、证券交易、股权纠纷等案件63367件,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结银行贷款、民间借贷、互联网金融、保险纠纷等案件18116件,维护金融安全。妥善化解涉民营企业纠纷,慎用查封、冻结等保全措施,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建立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38件,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助力政府处置僵尸企业、清退过剩产能,成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初步建立了企业破产工作机制,审结破产清算类案件21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贯彻行政诉讼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审结各类行政案件4115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一审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746件,维护社会管理秩序。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一审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撤销行政行为、判决履行法定职责662件,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加大行政争议协调力度,协调化解行政案件551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积极推动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深入行政机关走访调研,针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行政管理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完善相关管理制度。针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和应诉中存在的问题,发送《全市行政机关应诉情况司法审查报告》,促进依法行政。
(二)切实增强司法为民意识,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为着力点,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畅通群众维权司法渠道。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巩固改革成果,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修订完善立案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两级法院立案和管辖标准,现场立案率达98.2%。提升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市法院设置了审判流程自动查询系统,基层法院探索网络收退诉讼费便民方式。深化诉访分离机制,受理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1492件,推进涉诉信访法治化。建立律师代理申诉和参与化解涉诉信访案件制度,在信访大厅设立“律师参与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工作站”,坚持审判委员会委员轮值接访和重点信访案件听证制度,化解信访积案130件,信访总量同比下降19.8%。
强化民生司法保护。依法打击侵害民生权益犯罪,审结制售伪劣商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等案件92件。妥善化解涉民生纠纷,审结土地承包流转、房屋买卖、劳动争议、教育医疗、拖欠农民工工资、环境污染责任等案件30496件。开展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试点,探索家事纠纷专业化、人性化、社会化化解方式,审结婚姻家庭案件12791件,调解、撤诉结案6441件,占50.4%,维护家庭和谐稳定。完善司法救助机制,对768名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270.6万元,对133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501.9万元。
全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紧紧围绕最高法院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多措并举,精准发力,务求实效。加大打击拒执犯罪力度,建立公、检、法联动机制,依法移送拒执犯罪嫌疑人108人,已追究刑事责任22人。用足用强执行强制措施,依法拘留524人,罚款58人902.63万元,限制出境689人次,限制消费11598人次。强化失信惩戒,公开失信被执行人信息20274件次。拓展“金雕查控网”查控范围,联网单位增至43家,查控财产金额6.9亿元。深化审执分离,将执行裁决职能纳入审判监督序列。全年执结案件39597件,执行金额66.76亿元,实际执行率63%,同比上升1.5个百分点。最高法院专家评估组对沈阳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给予高度评价,《人民日报》《法制日报》等主流媒体予以深度报道。
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对贯彻执行民事诉讼法审限规定和办理代表建议工作的审议意见,完善了审限管理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24件建议、提案全部办结。加强联络工作,代表、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558人次,视察法院工作244人次,列席法院各项工作会议121人次。受理检察机关抗诉、检察建议案件62件,审结41件,改判和发回重审22件。完善人民陪审机制,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36030件。依托信息化深入推进阳光司法,建成两级法院审判集控中心,127个科技法庭实现庭审全程录音录像,网上直播庭审1793件,公开裁判文书116334份,政务网站、微信、微博发布审判信息9204条,市法院文书上网量、政务网站点击率、微信影响力始终位居全国中级法院和全国政法系统前列。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与省、市主流媒体联办《今日开庭》《法官说法》等法治宣传教育栏目194期。
(三)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以增强司法公信力为落脚点,提升审判质量效率
落实司法责任制。突出合议庭和独任法官的审判主体地位,两级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案件仅占全部审结案件的0.5%,实现绝大多数案件由合议庭和独任法官自主裁判、独立负责。深化院、庭长直接办案制度,院、庭长主审案件占结案总数的27.2%。完善审判管理监督体系,制定《审判流程管理规定》,规范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的边界和行权方式,实行全程留痕,防范审判权失控,切实做到“放权不放任”。完善案件质量评查、绩效考核、警示惩戒相配套的审判责任追究机制,对评查出的瑕疵案件全部记入业绩档案,根据主观过错程度追究审判责任。审判质量稳中有升,二审和再审改发率均下降0.3个百分点,再审案件同比下降32.4%。
推进人员分类管理。稳妥推进以法官员额制为核心的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成立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初步确定员额法官、审判辅助、司法行政三类人员配置比例,明确三类人员职责权限。精心组织员额法官首次遴选,坚持组织领导到位、思想工作到位、政策解读到位,开展全员谈心,深入解读改革政策。认真组织资格审查、考试考核工作,按照省法院确定的40%入额比例,提出了首批员额法官建议名单,并呈报省法官遴选委员会审核确认,为深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总结推广新民市法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全国试点经验。探索审判管理新模式,市法院开展审判团队化试点改革,基层法院试行审判管理扁平化、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最大限度优化审判资源配置。
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案件繁简分流。充分发挥法院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推动、引领和保障作用,完善与社区村镇、工会妇联、行业协会以及政府相关部门诉调对接机制,诉前化解纠纷、确认人民调解13299件。强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推动小额诉讼制度落实,探索简单民事案件要素式审理、表格式裁判。基层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案件96204件,同比上升7.2%。深化刑事速裁程序试点改革,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结案件1527件,平均审理周期仅为7个工作日,上诉率比全国2%的平均水平还低1.26个百分 点,最高法院调研组对沈阳法院试点经验给予高度评价。民 事审判全面推进庭前会议制度,提升庭审质量和效率,最高法院在《司法改革动态》中予以推广。
(四)始终坚持从严教育管理,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着眼点,打造高素质法院队伍
着力强化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建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集中培训、专家辅导、专题党课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组织开展创建“六好”党支部、“学习毛丰美”、“践行宗旨在路上”等系列党建活动,引领干警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细化“两个责任”内容,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巡视组“回头看”和省委巡视整改意见,组织开展严肃工作纪律、办公用房整改、诉讼费规范管理、执行案款清理等专项活动。强化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给予党政纪处分14人,诫勉10人。
全面提升队伍职业素养。坚持以解决实务问题、满足实践需求为导向,组织两级法院干警参加各类续职培训103期4851人次,开展庭审评查238次,切实提高法官适用法律、驾驭庭审、制作裁判文书能力。强化审判指导,召开专业法官会议423次,选编下发指导性、参考性等各类案例217篇,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和裁判尺度。加强专家型法官培养,15名优秀法官入选“盛京人才支持计划”。鼓励法官钻研审判业务、总结审判经验,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审判实务论文157篇,在省级以上专题论文和裁判文书评比中获奖145篇次,5篇案例分析被最高法院采用。
切实加强司法职业保障。保障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制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和责任追究操作规程》,确保法官审判案件不受干扰。对诬告陷害、侮辱诽谤法官的行为,协调相关部门及时予以制止和惩戒,澄清不实举报,维护法官名誉。尊重干警在法院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坚持民主对话制度,定期听取意见。落实各项从优待警政策,鼓励休假,定期组织体检,努力为干警晋职晋级创造条件。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完善文化设施,广泛开展文化活动,缓解干警精神压力,最大限度激发队伍工作热情。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法院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19个集体、7名个人受到最高法院表彰,17个集体、38名个人获得省级荣誉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特别是各位代表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解决了许多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有力促进了法院工作 的健康发展。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干警,向各位代表, 向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级领导、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还有不少工作需要加强和改进。司法能力还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案多人少的矛盾尚未从根本上解决,有的案件审判质量不高、审理周期较长;执行联动机制还不完善,生效裁判文书执行率有待提高,解决执行难任重道远;少数法官司法作风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差距,个别干警违法违纪问题仍然存在;法院信息化水平还达不到“阳光法院”“智慧法院”的要求,数字化法庭、网络办公办案平台建设还需要加大后续投入;个别法院还存在人员招聘困难、人才流失现象。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紧紧依靠党的领导,采取积极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17年工作安排
2017年,是实施国家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是我市全力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快推动沈阳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重要一年。全市法院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和本次大会决议,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深入推进司法改革,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出台切实可行的司法保障措施,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助力沈阳振兴发展。构建公正高效的商事审判机制,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邀请专家陪审员参审国际投资、国际贸易专业领域案件,提高商事审判专业化水平;以商事纠纷化解便利化为导向,建立涉商、涉外案件立、审、执快速通道,注重判前调解,强化繁简分流。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完善法院与政府之间破产工作协调机制,按照“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原则, 妥善处置“僵尸企业”。对丧失自我修复发展能力、不宜保留的企业,依法及时启动破产清算程序;对暂时陷入困境的企业,通过破产重整、和解等方式,促进债务重整、产业升级、重返市场。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依法纠正行政机 关不履行、拖延履行、不正当履行职责,损害市场主体权益 的行政行为;定期发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审查报告”,提出司法建议,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 设,加快推进各职能部门联动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向信用信息平台、政府监管部门以及银行、行业协会等征信系统实时推送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依法限制被执行人出境、消费、招投标;运用罚款、拘留以及追究刑事责任等强力举措,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依托“金雕查控网”及时有效查控被执行人财产,提高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率,全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二)全力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进一步提升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全面开通12368咨询热线,完善窗口立案、网络服务、巡回审判相配套的立体化便民诉讼体系。深化律师代理申诉和参与信访化解工作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申诉权,切实解决群众合理信访诉求。加强涉民生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建立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对人身损害赔偿、土地房屋征收征用、拖欠农民工工资、医疗纠纷以及公益诉讼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权益。全面推进“阳光司法”,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力度,完善四大公开平台功能,全方位公开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庭审实况,保障人民群众司法知情权、监督权。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机制,对社会广泛关注、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推行由法官与多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大合议庭的审理模式。
(三)深入推进法院司法改革。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围绕“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着重强化审判质效评估、案件质量评查和审判责任追究,构建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管有序的审判权运行制度体系。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加大审判辅助人员增补力度,优化三类人员配比,建立各类人员业绩考核体系,完善各类人员管理制度。在基层法院全面推行审判团队化管理模式,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按照省委、市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配合省市相关部门,推进人财物统一管理,落实各类人员薪酬职业保障制度。探索内设机构改革,整合综合服务保障部门职能。继续深化行政案件集中交叉管辖、家事审判方式、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改革试点工作,及时总结推广改革经验。
(四)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干警“四个意识”,深刻把握社会主义司法本质内涵和实践要求,自觉落实党的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干警职业道德和司法为民意识,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坚持挺纪在前,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完善司法廉洁风险防控机制;严肃查处各类侵害群众利益的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整治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法院政治生态。强化司法能力建设,创新培训机制,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提升公正司法水平。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法院将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忘初心,继续前行,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我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实现全面振兴做出新的贡献!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