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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10 13:47:19 打印 字号: | |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1年2月5日在沈阳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  吴廷飞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战略部署,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42858件,审执结318323件,结案率92.8%。市法院受理案件36483件,审执结33074件,结案率90.7%。

(一)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稳定,保障沈阳振兴大局

服务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认真落实市委部署,精心制定防控方案,及时调整诉讼活动组织干警参与联防联控1500余人次,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假口罩案”“假消毒液案”等涉疫犯罪14件17人。针对疫情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云调解”“云审判”,推送网上立案、微信办理操作规程,全市法院在线立案72864件,“云审判”4783件服务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保障六稳六保”实施意见,出台“服务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十项措施”,开通三类四条企业服务热线,发布五类民商事纠纷防范化解指导意见,综合运用绿色通道、活封活扣、跟踪服务等方式,妥善化解“上海五建建工纠纷系列案”等案件,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深入贯彻省、市委重温习近平总书记“9.28”重要讲话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围绕“司法服务方便快捷、司法质效大幅提升、司法成本有效降低、司法生态明显改观”目标,出台《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方案》,制定护航企业发展专项行动方案、涉营商环境案件办案指引、优化司法生态实施意见等“1+11”系列文件,针对服务不精准、不同市场主体区别对待、故意或明显超标的查封等12个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挂牌督办涉营商环境重点案件395件,“商业城”“航天新光”“中车物流”等案件办理效果明显

加大民营经济司法保障。全市法院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33次,开设民企反映问题专门窗口,审结涉民企案件97482件。开展专项督查,查找整改4个方面、16个突出问题。开展依法纠正涉产权错案专项行动,排查刑事案件982件开展涉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债务等案件专项清理,执结129件,到位金额3.59亿元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破产重整“辉山乳业”系列案件,盘活资产133亿元,新增投资30亿元,挽救关联企业83家助力创新创业,完善知识产权“三审合一”,指定高新法院集中管辖,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719件坚持开放导向,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审结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143件。规范融资市场秩序,出台“职业放贷人认定标准”,发布《与公司有关纠纷审判白皮书》,审结银行贷款、民间借贷、保险纠纷等案件40487件。持续开展“百名法官进百企”活动,健全常态化服务机制

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办案指引,规范办案程序,统一法律适用,确保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审结涉黑涉恶案件257件1099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等重刑378人,重刑率34.39%,全部案件按时“清零”加大“打财断血”力度,判处财产刑2.96亿元、没收追缴违法所得3.63亿元,执行到位3.79亿元。紧盯黑恶势力背后“关系网”,审理“保护伞”案件12件。聚焦“行业清源”,发出司法建议326份。组织集中宣判9次,发布涉黑涉恶典型案例24件,其中4件入选全省十大典型案例。

(二)始终坚守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推进平安沈阳建设。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审结刑事案件8542件。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审结杀人、抢劫等犯罪案件940件。重拳打击毒品犯罪,制定新型毒品案件办理意见,审结案件608件679人。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审结相关案件167件。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审结职务犯罪案件80件86人。坚持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相统一,为1067名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判处非监禁刑2334人。加强司法救助,为符合条件的31名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金190余万元。

推进和谐沈阳建设。依法服务和改善民生,审结涉及就业、医疗、住房、教育等案件33968件,依法为生活困难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199.7万元。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实行调解前置、社区调查、回访帮扶,化解家事纠纷15036件。保障群众“舌尖”“针尖”安全,审结制售伪劣食品药品案件104件。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探索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及“三审合一”新机制,审结案件530件。完善涉军维权长效机制,维护军人军属权益。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封存犯罪记录84份,依托“法官之声”“法官进校园”等平台,开展法治宣传

推进法治沈阳建设。依法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审结行政案件6329件、国家赔偿案件55件。完善府院联动机制,加大协调力度,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调解结案569件。坚持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发送《进一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建议》,负责人出庭应诉703件。深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定期会商法律适用问题,组织庭审观摩、培训授课8场425人。

推进诚信沈阳建设。聚焦“切实解决执行难”,开展“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专项行动,执结案件103400件。推进综合治理执行难,联动单位增至48家,网上拍卖10071件,成交金额25.55亿元。强化失信惩戒,列入失信名单35716人次,限制高消费50290人,拘留93人,以涉嫌拒执犯罪移送公安机关15件17人,在省市电视台播放执行现场203。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机械执行、不文明执行、违规执行行为,对4起案件进行“一案双查”,处理5名责任人。

(三)持续推进审判机制改革创新,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创新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开展“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提升年”活动,实行法院、法官绩效排名“双激励”,全市法院审限内结案率达99.8%,法官人均结案310.3件、在全省法院排名第一。将27个办案节点全部纳入线上平台监管,对591件“四类案件”实行精准管控,推送5315条节点提醒,做到监督全覆盖。建立交叉评查制度,常规抽查覆盖全部员额法官,评查案件3832件,确认一般瑕疵案件146件,纳入法官业绩档案。建立判后答疑制度,最大限度消除当事人疑虑,优化办案效果。在全省110家基层法院整体工作排序中,我市两家法院分别排名第一和第三位。

加快“一站式”诉讼服务和多元解纷体系建设。全面升级“厅网线巡”四位一体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努力做到“进了一个厅、事情全办清”。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和掌上诉讼服务,全市法院网上立案率44.87%,跨域立案766件,12368热线提供诉讼服务73195人次,当场立案率98%加强诉源治理,完善诉调对接中心及“道交一体化”等解纷平台,诉调对接单位增至123家,诉前调解案件70246件。我市法库法院被授予全国法院“一站式”建设先进单位,《人民日报》对该院多元解纷做法予以深度报道,最高法院周强院长批示肯定

统筹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制定司法人员权力和责任清单》,健全审判辅助人员管理制度,落实司法责任制。严格院庭长办案数量和类型,院庭长主审案件98500件,占结案总数的30.1%。修订审判管理工作规则,完善法律统一适用,出台规范性文件38个。科学配置司法资源,基层法院全部完成内设机构精简整合。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基层法院通过简易程序审结案件118256件,简易程序适用率68.2%。深化涉诉信访机制改革,立足于事要解决,努力化解在萌芽、化解在当地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案件办理进一步提速,平均审理时间缩短至39.34天。加强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

(四)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打造过硬法官队伍

全面加强政治建设。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开展“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教育,制定《政治轮训三年规划》,市法院党组集中学习研讨13次,完成调研课题8项。认真落实省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整改要求,细化整改措施24项,完成问题整改22个

切实提升司法能力。突出审判实践导向,创新运用“名家讲堂”“法官论坛”等线上平台,培训法官干警44062人次。成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组织读书交流会开展庭审竞赛、裁判文书评选、办案能手评比,搭建自主学习、互动交流、争先创优平台。注重培养专家型法官,两级法院干警撰写的180篇论文、案例在省级以上刊物、论坛发表和获奖。

深化纪律作风建设。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市法院谈话制度》《廉洁自律责任清单》,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落实“三个规定”情况专项整治,组织审务督察25次,发出督察建议8份,司法巡查3个基层法院,提出整改建议43条。严惩司法腐败和司法作风不端行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4人。

(五)积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

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及主任会议专题报告“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一号重点建议”等工作,18件代表建议、12件政协提案全部按期办结,办结率、答复率、满意率均为100%。加强常态化联络,向代表委员通报法院工作动态74次,走访代表委员253人次,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及明查暗访活动636人次。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审结抗诉案件29件,改判13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办理“给大法官留言”“院长信箱”“营商环境投诉”等事项104件;支持律师依法履职,签发律师调查令1548份;落实人民陪审制度,全市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5499件。坚持以公开促规范保公正,裁判文书上网率100%,直播庭审89974场,公开数量位居全省法院首位、全国法院前列。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召开“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等专题新闻发布会64次,市法院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平台推送信息5529条,公布各类典型案例98个。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市法院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巨大冲击和空前的审判执行压力,迎难而上、拼搏奋进、攻城拔寨,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共有30个集体、31名干警荣获省级以上表彰奖励。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大力支持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两级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是:有的干警服务保障中心工作的意识和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司法体制机制综合配套改革有待深化,整体效能有待进一步释放;案多人少矛盾十分突出,诉源治理效果有待进一步显现;个别干警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问题还没有杜绝,预防和惩治司法腐败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对此,我们将直面问题和不足,努力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1年工作安排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起步之年,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和上级法院各项部署要求,准确定位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积极创建“全省标杆、全国一流”法院,全面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努力为我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坚定正确方向,提升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职责使命。

二是服务振兴大局,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开展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主力军作用。加强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助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加大对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促进创新发展。妥善审理各类涉农案件,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深化环境资源审判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

三是严格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进一步强化“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生命”理念,全面提升审判质量、审判效率和司法公信力。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加强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兑现胜诉权益。推进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着力构建科学、规范、高效的审判管理机制。

四是践行司法为民,服务保障民生。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完善为民便民利民措施,依法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全力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和多元解纷体系建设,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审判,兼顾“天理、国法、人情”,加强司法公开、以案释法,以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则,发挥好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

五是坚持全面从严,打造过硬队伍。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强化司法作风,推进实现“办事不用找关系、办案不用找关系、反映问题不用找关系”。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着力提升队伍“五种能力”。净化司法生态,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坚持严管厚爱,落实司法人员履职保障措施,增强队伍凝聚力、战斗力。

各位代表,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十四五”建设的巨轮已经启航,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已经起步,全市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十四次全会和本次大会精神,坚定信心决心,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以更高的境界、更佳的业绩、更大的贡献,迎接建党一百周年。


 

 
责任编辑:孙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