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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法治报》沈阳中院开展跨行政区域巡回审判助力生态保护
  发布时间:2023-08-19 09:17:29 打印 字号: | |

日前,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的审判人员来到辽阳县人民法院开展环境资源跨行政区域巡回审判,就一起失火罪刑事上诉案件组织召开示范庭并当庭宣判。

  本案由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省审判业务专家贾宏斌担任审判长并主审,与法官郭文、白丹组成合议庭,辽阳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履行职务。同时,邀请辽阳市人大代表杨玉及当地自然资源、城乡建设领域业务专家到庭旁听庭审。

  据了解,上诉人张某于2022年4月17日14时许,在当地某处“地窨沟”自家地里烧荒时不慎引发山林火灾。2022年7月20日,经资产价格评估机构现场调查:过火林地总面积2.6872公顷,涉及多处商品林、阔叶林。

  法庭审理后认为,关于张某提出鉴定过火面积过高、原判量刑过重的相关上诉理由,经查,在本案侦查过程中,鉴定程序合法,认定过火面积并无不当;鉴于原判已充分考虑到张某自首、悔罪、认罪认罚等法定和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并结合张某的犯罪事实、性质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一审判决张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定罪准确,量刑适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辽宁法治报
责任编辑:李晓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