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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法治报》全省业务专家示范破产“共益债”审判
  发布时间:2023-10-13 16:44:37 打印 字号: | |

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审判”与“指导”有机融合,日前,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案件审判庭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就一起破产衍生诉讼案件组织开展示范庭审观摩活动。

  沈阳市代表委员、市营商环境监督员、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人民陪审员、律师代表、破产管理人代表、东北大学文法学院师生等100余人观摩此次庭审。

  该案由沈阳中院清算与破产案件审判庭庭长、全省法院审判业务专家王银华担任审判长,副庭长魏星星、员额法官丛凤钢(主审)组成合议庭。

  庭审中,合议庭严格把控庭审节奏,引导当事人将问题集中于案件争议焦点。平等保护双方当事人的辩论权利,组织双方当事人紧紧围绕争议焦点有针对性地辩论,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厘清当事人之间有争议的事实,确保实现庭审目的。庭审过程秩序井然、重点突出、规范高效,体现了法官较高的庭审驾驭能力和深厚的法律功底。

  合议庭经休庭合议后当庭宣判。审判长当庭释法说理,当事人服判息诉,现场案件解读“面对面传授”“手把手帮教”,大学生们“零距离”感受司法公平与公正。“这起破产衍生诉讼示范庭审就此类共益债务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对两级法院破产审判及管理人履职起到了统一裁判标准的示范引领作用。”王银华说。

  观摩庭审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此次庭审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庭审程序规范、思路清晰、归纳争议焦点明确,达到了优秀庭审的示范效果,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和法官的专业素养。

  沈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铁军表示,沈阳两级法院要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以该活动为抓手,树立阳光庭审新导向,打造庭审公开新样板,拓展司法宣传新路径,增强外部监督新效能;要充分发挥引领作用,通过聚焦庭审规范化,提升法官业务素养,推动“审判”与“指导”有机融合,实现“庭审”与“宣传”同步推进;要打造风清气正、共同提升的良好司法环境,破产法官与破产管理人同堂培训、同堂交流,打造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的职业共同体,服务保障辽宁、沈阳全面振兴取得新进展。



 
来源:辽宁法治报
责任编辑:李晓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