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结合“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会同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沈阳棋盘山国际风景旅游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棋盘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开展示范庭审活动。沈阳市代表委员,浑南区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各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干警、棋盘山管委员各职能单位、护林员代表、市民代表100余人受邀观摩了此次庭审。
今年2月,铁岭市清河区某林场主任迟某在未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王某等4人将清河水库附近山上雪压落叶松树砍伐。经鉴定,认定案涉林地是国家公益林,案涉现场共计砍伐落叶松71株。被告迟某违法改变公益林用途,破坏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沈阳市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向沈阳中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迟某对其滥伐林木的行为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道歉,对其滥伐的林木进行补植,如不能自行补植,支付补植费用。
庭审中,被告迟某当庭认错悔改,向现场公众公开赔礼道歉,同意登报道歉,其表示今后将严格遵守法律,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在2024年6月30日前,迟某将按照鉴定机构提出的植被恢复方案要求补植完毕,接受沈阳中院、沈阳市检察院、林场管理部门的共同验收。如未履行或履行不到位,同意支付相应治理费用。
庭审中,环资庭负责人贾宏斌表示,此次庭审活动是“棋盘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建立后开展的首次示范庭审,“我们将树立能动司法理念,讲政治、顾大局,在法律规定的裁量空间内,努力寻找最佳处理方案,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我们要更加积极主动融入生态文明建设进程,切实保障民生福祉,为棋盘山地区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建设提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