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和中层干部会议,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市法院贯彻落实措施。沈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任延忠主持会议并讲话,领导班子成员、院级领导、各部门正副职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政法单位重点任务,为推动全省政法工作现代化辽宁实践指明了实施路径、明确了任务清单。全市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强化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全方位推动法院工作现代化发展,在服务辽宁、沈阳高质量发展上展现更大的担当和作为。
会议要求,要对标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年明确的目标任务,将今年确定为沈阳法院“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攻坚提升年。沈阳两级法院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部署,紧密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上级法院工作要求,全方位推动法院工作现代化发展,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当好辽宁打造新时代“六地”排头兵、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沈阳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要发挥职能作用,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深入落实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及“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要求,着力打造知产、金融、诉服“三个一流”司法品牌。做实停缓建、保交楼、清收挽损等重点项目涉法涉诉处置工作,依法防范化解金融、房地产等领域重大风险。
要践行为民宗旨,全面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全力打造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积极探索诉源治理、多元解纷新路径,依法妥善化解各类民事纠纷,以“如我在诉”意识实质化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要严格公正司法,以更强力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坚持“抓前端、治未病”,把司法服务的“根系”延伸到社会治理的最前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