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按照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工作要求,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党纪学习教育第二期读书班,紧密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重温“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重要要求,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重点围绕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开展学习研讨,切实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任延忠主持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吴冬进行领学,二级巡视员、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孙佳宁作专题辅导,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研讨交流,副院级以上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学习。
会议指出
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的有力抓手,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全市法院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前进方向、凝聚奋进力量,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增强抓好党纪学习教育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推动党纪学习教育扎实开展、走深走实。

会议强调
必须加强政治建设,遵守政治纪律,强化人民法院高质量发展的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要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深刻领会把握《条例》的新规定新调整,认认真真、扎扎实实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部署,层层压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以上率下持续抓好《条例》学习,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要更好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建立“党建+审执”融合发展机制,努力实现党建和审执工作良性互动、融合发展。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自觉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以能动履职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切实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治理优势,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必须加强组织建设,遵守组织纪律,强化人民法院高质量发展的组织功能和组织保障。要学习党章、遵守党章、尊崇党章,把党的组织法规和党中央提出的要求具体化,推进党的组织制度体系更加完备、更有质量、更具实效。要贯彻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切实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将党纪学习教育情况作为评价党组织、党员干部工作的重要内容,推动党员干部在日常工作中自觉遵守《条例》规定,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发挥组织的管理监督作用,聚焦“关键少数”强化纪律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浓厚氛围。
必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遵守廉洁纪律,强化人民法院高质量发展的纪律保障和作风保障。要加强廉洁司法教育,加强党纪党规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和拒腐防变能力。要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健全和推行违反“三个规定”倒查机制,持续推进阳光司法,推进审务督察常态化。要坚决惩治司法腐败,深化“一案双查”,加大业务审查和监督调查力度,让铁的纪律成为审判执行工作的自觉遵循。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要求结合起来,同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及“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同司法办案主责主业结合起来,进一步健全“1+1+N+1”工作体系,全力打造沈阳法院金融审判、知识产权保护、诉讼服务及诉源治理等“3+N”司法品牌,做深做实“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攻坚提升年各项举措,通过续写攻坚突破新篇章、促进提升“审判工作走在前列”首位度,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激发的动力转化为推动全市法院高质量发展的实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