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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强国》“六一”普法视频:利剑护“未” 阻断隔空“黑手”
  发布时间:2024-06-04 16:29:18 打印 字号: | |

为切实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预防“隔空猥亵”案件发生,护佑“花蕾”健康成长,六一前夕,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辽宁法治报社共同录制普法微视频《护“未”花季 阻断隔空“黑手”》,结合真实案例介绍“隔空猥亵”特点,引导青少年和家长加强防范,向不法侵害行为勇敢说“不”!

什么是“隔空猥亵”?

“隔空猥亵”是近几年出现的新型犯罪,与传统猥亵行为相比,犯罪分子利用信息不对称,以及被害人年幼、心智不成熟、缺少自我防范意识等特点,对未成年人施以欺骗、诱惑甚至威胁手段,让被害人向其发送裸照、裸露视频或与其进行裸聊。

构成猥亵儿童罪,既包括行为人主动对儿童实施猥亵,也包括迫使或诱骗儿童做出淫秽动作;既包括在同一物理空间内直接接触被害人身体进行猥亵,也包括通过网络在虚拟空间内对被害人实施猥亵,即“隔空猥亵”。

真实案例

被告人江某系中年男子,在近一年的时间内,利用网络寻找未成年女性加为好友,给以刺激或者满足性欲为目的,向未成年人发送自己的淫秽视频照片,诱骗多名未成年人通过网络发送裸照,暴露身体隐私部位供其观看。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姜某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依法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江某有期徒刑六年九个月。

如何防范?法官支招:

“隔空猥亵”与传统的猥亵儿童手段不同,虽然没有实质身体接触,但是其利用网络对未成年人进行精神控制,比传统的猥亵儿童犯罪具有更加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有的行为人在“隔空猥亵”后利用所获取的影像资料胁迫未成年人线下见面,进而转化为传统型性侵害;有的行为人将所获取的淫秽视频、图片等通过网络传播从中获利。这些行为都增加了未成年人遭受二次伤害的风险。

“隔空猥亵”具有隐蔽性不易被发现,一些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存在畏惧心理,不敢主动告诉家长,有的甚至不知道遭受了侵害,所以学校和家庭应格外警惕这一易被忽视的“隐秘角落”,增强未成年人的隐私意识与自我保护意识,留意孩子的反常表现。同时,应帮助未成年人学会自我保护,注意避免伤害,健康快乐成长。

多措并举,守护“花蕾”

市法院在总结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原因及特点基础上,围绕如何帮助低龄儿童防范性侵,加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构思并绘制了公益绘本《你可以说“不可以”》。该绘本通过系列形象生动的“体验式”插图,培养3岁-8岁低龄儿童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绘本列出了5种不同情形,转换不同场景、不同人物,帮助儿童识别性侵害,并设置问题,让儿童学会表达和应对。绘本的最后还附有小粘贴,可对儿童进行奖励。

同时,市法院通过录制动漫短视频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方式,向社会传播法律知识、传授防范技能;定期组织开展法官进校园讲解绘本,为低龄儿童量身打造防范性侵的“安全课”,深受教师、家长和儿童欢迎。


 
来源:“学习强国”学习平台
责任编辑:李晓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