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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法院:加强知产司法保护 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
  发布时间:2024-12-19 10:48:17 打印 字号: | |

沈阳持续优化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

深化知识产权治理体系

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对内激励创新、对外促进开放

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2月18日,沈阳市优化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召开。发布会上,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青围绕沈阳法院在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举措回答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沈阳法院在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有哪些重要举措? 

答: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不断推进的时代背景下,沈阳两级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着力营造保护创新、激励创新良好的司法环境,为服务保障辽宁新时代“六地”建设,奋力打好打赢新时代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辽沈战役”贡献司法力量。具体举措如下:

一是坚持高站位引领,系统谋划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通过系统性理论学习,增强知产法官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职业尊荣感,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找准司法审判与服务保障科技创新、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着力点,将个案的审理融入建设科技强国、民族复兴的大局中去谋划,彰显保护知识产权,激励创新、创造鲜明的司法态度。

二是坚持严格保护理念,以公正高效司法激发创新活力。积极运用“司法区块链”提升电子证据证明效力,解决知识产权诉讼“举证难”“成本高”等顽疾,继续拓宽“司法区块链”的应用场景,让市场主体安心创业、无忧创新。充分发挥诉讼禁令、证据保全的制度效能,高效兑现胜诉权益,防止权利人“赢了官司、输了市场”。从严惩治侵权假冒,积极运用惩罚性赔偿、非金钱给付义务迟延履行金等救济手段,提高侵权代价和违法成本,让侵权者不敢侵权、不能侵权。

三是加强高新技术成果和新业态新模式保护,促进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主动服务新质生产力,继续深化重点领域企业服务对接机制,通过“把脉问诊”助力企业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加大对关键领域、核心技术的保护力度。坚持用足用好法律规则,对创新性强、贡献度大的原创性成果,加大保护力度,让“真创新”受到“真保护”,“高质量”受到“严保护”。

四是加强科研人员权益保护,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打造我省重大技术创新策源地,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我省大院、大所集中,科教资源丰富。为助力将科教资源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两级法院坚持对涉科研人员技术研发相关案件采取鼓励和宽容的司法理念,积极探索契合技术研发科学规律的司法审判方式,为科教创新培育生态、厚植土壤。

五是加强协同保护,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统筹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加强与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整体效能,促进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刑事追诉依法协同,确保裁判实现最佳的国家和社会治理效果。

六是坚持平等保护理念,服务更高水平对外开放。锚定我市东北亚国际化中心城市功能定位,坚持中外权利主体平等保护,依法妥善处理涉外知识产权纠纷,通过优质高效的司法品牌树立中国法官良好的国际形象,打造国际知识产权诉讼纠纷解决优选地、国际市场主体投资创新创业首选地。



 
来源:沈阳发布
责任编辑:李晓茜